快餐(a quick lunch (o meal); a snack; fast food )kuài cān 是指预先做好的能够迅速提供顾客食用的饭食,如汉堡包、披萨、盒饭等。港台一带译作速食、即食、便当等,而消费者对快餐的理解是多种多样的,远不止外来语原意所能包容。但无外乎这么几点,即快餐是由食品工厂生产或大中型餐饮企业加工的,大众化、节时、方便快捷,可以充当主食。快餐最早出现于西方世界,英语称为〃quick meal“或〃fast food〃。引入中国之后,中文名称就叫“快餐”,即烹饪好了的,能随时供应的饭食。其实通常我们所说的“快餐”准确地来说应该叫中式快餐,俗称盒饭。它是中餐吸收外国饮食文化而形成的饮食方式,它以明快、方便、节约的显著特征走进了千家万户。唐代市场有一种叫“立办”的酒席,这“立办”,便是唐代的快餐。据李肇的《国史补》记载:唐德宗临时召见吴凑,任命他为“京兆尹”,而且要他立即赴任。吴凑在上任前,邀请亲朋好友家中聚餐,虽然时间很紧迫,可是接到邀请的客人到来时,酒宴已在桌上摆好了。有些客人大惑不解,吴府的人回答道:“两市日有礼席,举铛釜而取之,故三五百人之馔,可立办也。”到了宋代,在东京、杭城等地,市场上有一种比比皆是的叫“逐时施行索唤”和“咄嗟可办”的餐饮,如同今日所谓的方便快餐了。